陆天

瑞金only,时不时写写其他文,瓶邪,更新随缘,争取一个月更个几次。

【瑞金】格森塔(沙漠)物语(上)

*这篇文章准备了很久,是一个慢热的清水小甜饼,简直为甜而甜。


*故事篇幅有点长,适合很闲的时候看,上篇4500+,整篇大概预订在七八千字左右,算是目前为止写得最走心的一篇了,是本人最喜爱的一篇。


*是旅行作家瑞X沙漠居民金,ooc我的,人是他们自己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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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瑞刚从格森塔回来。


格森塔只有一望无际的沙漠和被黄沙掩埋了大半的石壁群落,那是古代一条地上河流边上发展出的部落文化留下的,如今那条地上河已经干涸,但那里如今仍居住着一群人。


而格瑞是作为一个自由作家跟着一众旅友来格森塔取材的。


来到格森塔后,格瑞决定暂居在一个名为雅木犀村子里,就此跟旅友们分道扬镳。


那个带格瑞一众人来的导游替格瑞找到了一个语言相通的人,是一个叫金的年轻人,金发碧眼,整个人都充满了朝气与阳光,皮肤也不似村子里的其他人那般黝黑,身材也不算瘦小。


金伸出健康的小麦肤色的手,向格瑞表示友好。


金笑得很灿烂,他很开心,因为很久没有外人驻足在这个村子里了。


金与所有人交流都很流利,当然,也包括格瑞,格瑞之后把这归结为金健谈的性格。


“你不是本地人。”实际上格瑞的语气不像是疑问而是肯定。


“其实也可以算是本地人吧,毕竟我可是在这里长大的呢!”金一边回答格瑞的问题一边将刚从井里打的水交给格瑞。


在这里取水可不是件容易的事,金带着格瑞走了两三公里才到这里唯一的一处水井。


这是金作出的提议,格瑞本来想付给金钱作为给他提供吃住的报酬,但金拒绝了,在格森塔相比起钱,更需要劳动力。


金带着格瑞回村途中恰巧遇见要去取水的村里人,是一个老头,勾着背,含着胸,皮肤黝黑并且满是皱褶和老年斑,提着一个大瓶子,金用格森塔的语言与老头打了招呼,老头靠近了些才回应,大抵是耳朵和眼睛都不怎么灵光了。


老头上下打量了格瑞几眼,面色不是很善,又和金嘱咐了几句,小声嘀咕几声才离开。


格瑞没有去询问金老头说了什么 ,他知道像这样的地方的人对外来者都抱有些敌意,但观察得出这里的村民都很相信金。



格瑞从金哪里得知了这个村子的名字的含义,雅木犀,在格森塔的语言里是走向希望的意思。


也许这是只有活在沙漠中的人才明白的渴求。



回村后,金向每一个遇见的雅木犀的村民打招呼,村子很小,村民自然也不多,一共不过十几户人家,都互相熟识,他们也用警惕的眼光打量格瑞这个从外乡来的旅人,即使是站在沙坡上独自玩耍的孩子也是如此。


格瑞作为从城市来的人,一开始他还有些不习惯,但没有更好的环境可供选择,实际上在雅木犀里也只有金愿意收留格瑞,而金的屋子虽然称不上干净但也相当整洁了。


石头砌的房屋,里面只有一张石桌,几个古老的木凳和一张石床,还有被金从各种地方捡来的奇怪玩意儿,被堆在角落里,摆的整整齐齐的。与其说是整洁,倒不如说是简洁。


金给格瑞搬了一个凳子示意他坐下,格瑞放下水壶,就坐在了石桌旁,金还端来了水和干饼,金有些不好意思的挠着头说“对不起啊,格瑞,现在没有什么可以好好招待你的,”金掰着指头数了一会,高兴的道,“等过几天坦桑就来了,我请你到最近的绿洲去,到时候就可以吃到很多好吃的了。”


格瑞摇了摇头表示没关系。


沙漠里的水都带着黄沙的味道,沙漠里的食物也带着黄沙的味道,沙漠中的人也带着这种黄沙的气质,只有金,明明与这片沙漠如此契合,却充满了阳光的味道。


格瑞看到的是贫穷的村子,可怜的村民,被黄沙掩埋,是破败不堪的石壁,还有残缺的人心。


只是金是特别的。





金是个话很多的人,他很健谈,即使在荒芜的沙漠里,金也能挖出点奇怪的话题,并且金热衷于向格瑞打听他所不知道的事。


金的表情丰富,特别是对于表情淡漠的格瑞来说,并且金的情绪总是富有感染力,格瑞每次回答金的问题金都会非常高兴,这种高兴似乎也让格瑞感到心情愉悦。


沙漠的生活很寂寥,天空往往是万里无云的蓝,但从金的眼睛里,格瑞总能看到不一样的蓝,闪烁着光点和动人的情绪,格瑞在一瞬间明白了,走向希望的含义。




两天后,一个叫坦桑的人来到了雅木犀,他还带来了六匹骆驼和食物。


金告诉格瑞,坦桑是养骆驼的人,他为格森塔的人传递信息和运输货物,他们祖上以来就是格森塔的养驼人,坦桑如今已经五十多岁了,他还有个叫格吉的小儿子,与骆驼甚是亲近,雅木犀的人都说不久格吉就要继承坦桑的位置了,坦桑也喜欢与人谈起令他骄傲的儿子。


坦桑收了金的钱,金又指了指格瑞,坦桑犹豫了一下,似乎是看在金的面子上才带上了格瑞。格瑞走开后金又多给了坦桑一些钱,眨着他闪闪发光的眼睛希望坦桑多照顾他们一些,坦桑抵不过金,叹了一口气才点头答应。


金教格瑞如何骑骆驼,即便聪明如格瑞也花了一些时间才熟悉,期间,坦桑到雅木犀村里给人去送东西,然后跟村民坐在简易的棚子下聊天。


过了午后,格瑞帮着金和坦桑准备好水和食物才出发,出发前金又给了格瑞一套衣服和护目镜,将全身裹得严严实实的。


绿洲距离雅木犀有几十公里,如果不出意外,他们要走上两天一夜。




第二天清晨,金清醒时正瞧着太阳从正东边的地平线上升起,正对着阳光的结果就是难以睁开眼睛,金偏过头,看到格瑞没有坐在骆驼上,而是跟在骆驼旁边走。


格瑞也注意了金的动静,他脚步放得快些,走到了金的骆驼旁边,递给金一壶水,金立马回以灿烂的笑容,他接过水,小口小口喝起来,将水壶还给格瑞后,金也从骆驼上跳下来,与格瑞肩并肩前行。


望着金与自己并肩而行的动作,格瑞发现金总是有些充满孩子气的行为,比如他想表现得任何地方都不弱于别人,勉强自己变得成熟,再比如努力获得他人视线,然后小小的夸奖就足以让金高兴一整天,金还对生活中的一切充满着无限的好奇与趣意。这些不过分的孩子气只让格瑞觉得有些可爱,不禁轻笑出声。


这当然逃不过金的耳朵,他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,用他忽闪忽闪的眼睛望着格瑞,好不吝啬的夸奖格瑞的笑容,缠着格瑞问他在笑什么,格瑞立马恢复面无表情,推开靠自己太近的金色小脑袋,含糊着转移话题。


直言直语似乎也是小孩子的特点呢。格瑞暗自感叹道。





坦桑带着一脸凝重跑到金的面前,与金交流了几句,金也皱了皱眉头,坦桑说完回到领路的骆驼那里,将整个驼队停了下来。金告诉格瑞,塔塔佳来了,他们要暂时待在原地扎营,等待塔塔佳过去。


塔塔佳,在格森塔的语言里是恶魔路过的意思,代指格森塔的小沙暴。这种小沙暴在格森塔时常发生,破坏力不强,却容易让人迷失方向,所以坦桑要让骆驼们围在一起,防止驼队走散和受伤。


加上金和格瑞,驼队一共有六个人,除开坦桑,还有三个是坦桑雇佣来的帮工,他们都站在骆驼围成的圈中。


坦桑和他的帮工都开始朝着太阳的方向跪拜,口中念念有词,金看格瑞望着坦桑就凑到格瑞耳边解释道:他们是在拜普多,是格森塔的神明,传说普多的眼成为了沙漠绿洲,普多为众生默哀时流下的泪成为了地下的长河,祂指引所有的沙漠之子走向光明和希望。


格瑞点了点头,他不知道自己听进去了多少,只觉得隔着一层布,耳朵仍能感觉有些酥麻,他撇过头问金“你呢?不祭拜这位神吗?”


金俏皮的笑了笑说“在格森塔的人都会受到普多的庇佑,善良的子民都是普多的朋友!”




太阳还没完全离开地平线,现在整个沙漠只能听到风声和沙砾的摩擦声,人与人之间隔的近了还能听到粗重的喘息声,没有人再说话了,连金也是如此,每个人都戴上防风镜,将身上裹得密不透风,即便如此,格瑞每次呼吸仍能感受到沙砾。


金和格瑞肩并肩坐在一匹骆驼旁边,肉眼可见的速度,沙漠开始变得昏暗,不再能看见光,从东边吹来一阵接一阵的强风,太阳早已消失在黄黑色的沙雾中,天空似乎都要坠下来,现在只能听到风沙呼啸而过的声音了。


也许想要给第一次经历沙暴的格瑞一些安慰,金将手覆盖在格瑞的手背上,即使隔着手套,格瑞也似乎能感觉到金手上传来的温度和力度,格瑞猜想着金对待每一个来到格森塔的旅人都是如此的温柔体贴。


格瑞反握住金的手,金的手相较于格瑞的手要小一些,很容易攒在手心里。


即便是隔着护目镜和布,金也觉得格瑞是高兴的,也许他会难得会动动嘴角,挂上一丝笑意,这是金的直觉,不知道为什么,也许就连普多都不会知道,金的心第一次被一种酸酸甜甜的情绪所占满,不明白这样的情绪的他也悄悄握紧了手。


塔塔佳让世界变得一片朦胧,看不清四周更看不清远方,朦胧中金和格瑞却能清晰的感受到对方的存在。



沙暴持续了一个小时左右,天空重归清明,坦桑观望了一会儿就招手示意帮工开始清点货物和骆驼,他们又修整了一小时,等坦桑再次确定了方向才出发。


就这样断断续续的前进,终于在第三天,隔着一层热浪,他们看到零碎的绿色出现在沙漠边际,连神色一直冷淡的格瑞也有了一瞬间的松懈,而金更是拉着格瑞跑到驼队的前方,指着那点绿色大声呼喊,格瑞有时真不知道金用不完的力气都是从哪来的。


进入绿洲时,超乎格瑞的想象,这里热闹非凡,来来往往的商贩,还有那些欢声笑语的居民,最宽敞的一条街道直通往高处神圣而洁白的宫殿,那是神明的停留所在,围着白色宫殿的是低矮的黄色房屋,密密麻麻的错落在一起。


金和格瑞进入绿洲后就与坦桑分开了,他们在低矮的房屋间隙中穿梭,金总是被一些新奇的事物所吸引,但一边走他还不忘给格瑞介绍他所孰知的东西。


最终他们停在一间门口放着满是沙漠植物的屋子前。




格瑞坐在书桌前,翻看着那些从编辑部寄来的信件和邀请,还会想起金那个紫发朋友,一个带着圆框眼镜的腼腆少年,叫紫堂幻。他为金和格瑞提供了相当舒适的住所,值得一提的是他对沙漠生物超乎寻常的了解,他养的三只调皮的沙鼠常常因为偷金的食物而被追赶,同时他也为格瑞提供了相当一部分创作素材。


舟车劳顿,金和格瑞修整到黄昏时分,紫红色的霞光照亮了整个绿洲,夕阳落入每个缝隙,这成就了绿洲的名字,柯尔里,金告诉格瑞意思是普多神明赤色的眼。


金怀里抱着刚考好的石饼啃得津津有味,而格瑞选择了一种水果,尝起来口感偏于苹果,却比苹果水分更充足。金掰下一块饼递到格瑞面前“格瑞,格瑞,你快尝尝,可好吃了!”格瑞也没有拒绝,就着金的手咬了一口,对于出生在城市里的他来说,这里的东西都称不上美味,但他不会散了金的性质,只是应了一声不做过多评价。作为交换,格瑞也从一袋果子中挑了一个又大又漂亮的给了金,金开心的收下,道谢后小心翼翼的收好。


他们肩并肩向着柯尔里中心的最高建筑出发,四周的人不再像白天那样密集,一同走向白色宫殿的大多是老年人了,当然不乏一些情侣。


正所谓入乡随俗,来柯尔里的人都要去拜一拜普多。


远远的就看见盘旋在高空中的苍鹰和乌鸦,宫殿前站着一个银发黑皮肤的男人,金欢快的跑到跟前去和他打招呼。


这位被金称为银爵的人手里提着几只沙鼠,似乎正在喂养盘旋在天上的苍鹰,银爵应了一声算是回应了,金觉得银爵这一点上和格瑞倒是挺像的,本来想把银爵介绍给格瑞认识,但似乎银爵无心搭理他们,于是他们只能忻忻离开。


说是宫殿实际上更像是寺庙,里面只供奉着一位神,那就是普多,零星几人跪拜在石像前,还有几人就静坐在一旁。从旁侧的小房子里走进来一位女子,缠着白色的纱巾,几根头发飘出,竟然是少见的水蓝色,金压低了声音喊着“安莉洁,这里!这里!”


安莉洁是这里的祭师,也被称作圣女,她也是金要好的朋友之一,金向格瑞赞美过安莉洁少见的水蓝色长发,而格瑞竟少见的回应了金一句“金色的头发也很稀有。”


金红着脸,嘟着嘴回嘴说“金沙可是沙漠中相当常见的,和金发一样颜色,明明银发在沙漠才少见吧!”


可是谁也不会将金的发色和金沙的颜色弄混,不是吗?




金和格瑞一同跪在普多的石像前,十指交握于胸前,低头垂睑,这是向普多祈福的动作,金拜托了安莉洁为他们举行洗礼,安莉洁站在他们身前,手里的树枝沾上甘露挥洒在他们身上。


水在沙漠中是珍贵的,是希望与生命的象征,让甘露落于身上,就会获得普多的祝福,清洗身上的罪恶,平复内心的不快和烦躁。格森塔的人都相信心诚则灵。


金小心翼翼睁开一只眼睛去瞧身侧的格瑞,他到如今才发现格瑞的睫毛很长,脸棱角分明,大概是女孩子们都会喜爱的那种帅气的类型。当然,金觉得自己也不差。


格瑞闭着眼睛,似乎比金这半个本地人要虔诚得多,金在猜想格瑞一定是在闭目养神,什么都没有做,虽然相处没有几天,但他的直觉一向很准。


当安莉洁走到金面前时,金立马闭上了眼睛,静静等着水珠落下所能感受到的阵阵清凉。


格瑞洗礼过后很自然的睁眼去看金,金很少有这么安静的时候,特别是在这么安静又圣神的环境下,在格瑞的记忆里,金总是喋喋不休,精力充沛的,似乎在他的身上感受不到疲惫,到雅木犀的期间,只有在夜晚,金沉入睡眠,整个世界才会安静下来,那时候的格瑞稍稍侧身就能感受到金平稳且轻浅的呼吸。


夜晚的沙漠很寒冷,总是让人不禁向着温暖靠近,金很庆幸格瑞没有嫌弃和他挤在一张床上睡觉,当然,格瑞也是。


——tb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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